財聯社1月9日訊(記者 閆軍)外資私募大佬竟然遭遇千萬級別電信詐騙?
主角正是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鈕某明,他的一則“本人陳訴與聲明”文件在社交媒體被反復討論。
鈕某明在聲明中描述了自己從2022年11月7日至12月26日期間,從“新冠密接”到涉及“高機密案件”的經歷,近50天時間內,他被所謂的“衛(wèi)生署”“香港廉政公署”以及公檢法機關引導下,向指定賬戶匯入1000萬元“保釋金”,目前追回無果的經歷。
(資料圖)
上述聲明也顯示,鈕某明自 2022年 12 月起任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以及安盛私募基金全資子公司安盛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上述兩家私募公司是在基金業(yè)協會正式備案,其中安盛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目前運營1只基金安盛天元1號海外證券投資。
鈕某明的這份聲明文件一出,在不少網友評論為“典型的電信詐騙套路”,受訪律師也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根據從鈕某明的描述來看,所謂的涉及大案、取保候審、繳納保釋金等多項流程都不符合正常的法律流程。
無法討回的千萬元“保釋金”
鈕某明這則《本人陳訴與聲明》落款時間為2022年12月26日,他詳細闡述了近50天遭遇,目前負債的情況。
根據該文件,2022年11月7日,鈕某明接到自稱中國香港特區(qū)政府衛(wèi)生署灣仔防控中心職員方小姐的電話。被告知自己名下的某內地手機號登記的香港安心出行軟件顯示其在2022年11月6日下午有新冠密接記錄,要求他與衛(wèi)生署聯系接受檢查。
鈕某明向對方表示沒有上述手機號,并懷疑已發(fā)生身份信息外泄,于是主動要求報案。隨后方女士隨即連線到上海公安局浦東分局,由“警官”李國興接報?!袄罹佟绷⒓磫泳€上辦案程序,在核實本人身份信息的時候,發(fā)現其身份可能與另一浦東分局正在承辦的某一高度機密級重大案件(基于保密令無法透露任何細節(jié))相關聯,“李警官”立即請示上級,并出示國家保密局保密協議條款同意書,并要求鈕某明在手機上電子簽字同意。
隨后這起“案件”又被另一辦案人員浦東分局刑偵隊“顧隊長”接手。鈕某稱,“顧隊長”在WhatsAPP上向他出示了案件資料,并要求鈕某明關于任何案件信息不得向所在公司的雇主,職員,本人親屬和家庭成員或任何第三方透露。
11月8日,又出現了自稱“專案檢察長高明”“上海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庭張海平大法官”所謂的遠程面對面訊問、取保候審申請等流程,引導鈕某明取保候審,保證金從256.35萬元提高到為1000萬人民幣。鈕某明考慮到避免社會影響等原因,申請了取保候審,并多方籌集1000萬,打到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指定賬戶”。
根據鈕某明自述內容,12月22日,他經過多方籌集全部繳清了1000萬元的“保釋金”。
到了12月24日,“專案檢察長高明”仍與其聯系,并告知其已脫離涉案嫌疑人身份,并安排“檢察院金融局梁浩軍主任”保釋金資金返還程序。
12月26日,梁浩軍表示,由于國家最新的反洗錢規(guī)定,或者按正常程序六個月之內(2023 年 6 月)原路返還;或者額外繳納原保釋金30%的抵押保證金(約300 萬港幣)存入鈕某明香港匯豐銀行私人賬戶,梁浩軍保證在2-48小時之內通過銀行驗證和內部審核,將全數保釋金原路歸還及抵押保證金立即返還。
鈕某明在12月26日的自述中,提出希望公司能夠給與其法律支持以及保財務背書 (公司緊急短暫個人借款 300 萬港幣),盡快爭取原路返還全部保釋金及歸還公司短暫個人借款。
律師詳解過程疑點
在鈕某明自述“案件”中,流程疑點重重。世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明琦表示,在該陳述中,存在的漏洞非常多。
首先,一個基本前提是公安機關通常是不會提前電話告知本人涉及刑事犯罪,任何自稱公檢法要求轉賬匯款到安全賬戶的都是電信詐騙,如有疑問,可以直接去派出所要求核實。其次,公安機關如需了解情況,會要求當事人本人到場,制作書面筆錄,由本人簽字確認,不存在視頻遠程問訊的情形。
這里面最明顯的漏洞是,公安機關不會使用社交聊天軟件進行案件的具體辦理、文書送達。此外,取保候審一般由公安機關來執(zhí)行并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
中銀力圖方氏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安壽輝也向財聯社記者表示,取保候審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不會通過視頻形式完成手續(xù)取保候審也有嚴格機構要求,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公安機關,檢察院自偵案件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審判階段受理機關為人民法院。而在本案例中,檢察院、法院提早介入,并不斷提高保證金并不合規(guī)。
孫明琦介紹,取保候審可以選擇提供保證人或保證金,但公安機關人員不可能作為保證人。該案件中“顧隊長”作為保證人是不符合要求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取保候審保釋金的金額上,1000萬元的要求不符合現實,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八十三條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起點數額為人民幣一千元。雖然沒有對上限做出要求,但是國內沒有出現1000萬元保證金先例。
安壽輝表示,國內詐騙宣傳較多,接到相關信息要冷靜,可查詢有關機構多方核實,核實情況屬實后再進行下一步處理。尤其在對方提出 “保密”“不可告知第三方”等要求時要提高警惕。
上述律師也提示,國家反洗錢法中,并沒有保證金需要6個月才能返還的規(guī)定,而且“額外繳納原保釋金30%的抵押保證金(約300 萬港幣)”的要求存在繼續(xù)詐騙的可能。
不過,從鈕某明表述來看,他在整體過程中并沒有意識到可能身處騙局。只是強調爭取“原路返還全部保釋金及歸還公司短暫個人借款,以脫離困境”。
兩家私募僅1只產品運營
財聯社記者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等相關網站了解到,鈕某明任職公司之一是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股東方為安盛投資管理亞洲有限公司100%持股,注冊資本金為1350萬元。該私募成立于2016年12月,經營范圍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服務,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登記時間為2022年5月30日,目前并沒有產品在運營。
另外一家任職高管公司為安盛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9日,注冊地為上海。該公司為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目前正在有一只產品正在運作中,安盛天元1號海外證券投資成立于2019年3月,主觀多頭股票策略,但均無凈值變動數據。
在該文件引發(fā)熱議后,公司相關人士也對外發(fā)聲對網傳“不予評論”。不過,高管深陷被騙疑云也引發(fā)了網友的調侃,稱“不敢讓其管理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