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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1月14日,廣州市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請批準逮捕的天河“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溫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報道:
據(jù)廣州公安1月11日通報:1月11日17時25分,廣州天河路體育東路口發(fā)生一起小車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目前造成5死13傷。接報警后,廣州交警迅速派員趕赴現(xiàn)場處置,并協(xié)助醫(yī)務人員救治傷者。目前,涉事司機溫某(男,22歲,廣東揭陽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處理中。